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金桂飘香,红旗猎猎。2025年,我们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亦逢中秋月圆。双节同辉,家国情浓;一年好景,最是此时。让我们邀明月共贺华诞,携亲友同祝团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中秋、国庆双节放假安排如下:
25 初四 |
9 十八 |
●放假时间:
2025年10月1日—10月8日,共8天;
●返校时间:
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各年级正常上课;
●调休安排:
9月28日(星期天)、10月11日(星期六)上课



国庆·中秋小长假即将开启,在享受“双节”喜悦的同时,安全工作不容放松!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平安的假期,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一起守护孩子健康:
目前天气多变,放假期间请家长务必继续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孩子不得在没有安全保证和家长陪伴下,独自参与垂钓、划船、潜水等各类涉水游戏和娱乐活动,不在危险水域边逗留、玩耍、嬉戏。切实做到防溺水安全“七不两会”,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节日期间,车流量相对增多,通行状况复杂多变,家长朋友务必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闯红灯、乱穿马路,不搭乘“三无”车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严禁骑乘共享单车,争做文明少年。
家长要给孩子做好榜样,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及早规划出行路线,合理安排出行。

1.天干物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明火,不在家中玩火,严控各种火源。
2.发生火灾时要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要迅速撤离火场,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室息中毒。
3.提倡家庭配备必要的火灾警报器、灭火设备。
4.若遇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可以拨打电话96119进行举报或询问。
季节交替容易感冒,提醒孩子加强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果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近年来,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教会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自护能力十分必要。
1.让孩子了解身体是属于自己的,隐私部位包括:嘴唇、胸部、臀部、腹部、大腿两侧等,别人不能随意触摸;孩子也不能触摸其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
2.性侵害不仅指直接的性侵行为,也包括某人触摸了孩子身体的隐私部分,或某人要求孩子触摸他/她的身体的隐私部分。
3.男孩、女孩都可能受到性侵害;性侵害可能是触摸,也可能不触摸,如:戏弄、辱骂、恐吓或暴力;也包括向孩子传播黄色淫秽图片、视频。
4.家长要知道性侵害的施行者并不仅仅是陌生人,熟人作案的案例占绝大部分,因此要帮助孩子分辨“伪好人”。
5.在外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不可随便享用别人给的饮料或食品。
6.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也要防范熟人作案;对自称是父母朋友的人员,也告知他等家长回来再说;强行闯入时,立即大声求救和立即拨打110。
7.教育孩子受到了性侵害或有人做出让他感觉不舒服的行为,要尽快告诉家长,如果属于性侵害要迅速报警,注意保存证据,切不可害羞、胆怯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疑犯逍遥法外。
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每个人都值得被法律保护,没有人有权利暴力对待别人,也没有人应该忍受这些对待。教育孩子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也不能做冷酷的旁观者,尊重他人,友善待人!

1.注意控制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时间和内容。
2.教育孩子不沉迷网络或电子游戏,不浏览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3.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或未经证实的信息。告诫孩子不去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4.慎交网友,慎见网友,防范诈骗;注意信息安全,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姓名、肖像等信息在网上发送。
5.不得出租、出借、出售家人废弃电话卡、银行卡,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1.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加强锻炼,缓解孩子因学习和生活出现的焦虑心态。
2.利用假期与孩子积极沟通交流,创建温馨家庭氛围,密切亲子关系,打开孩子心窗。
3.引导孩子多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必要时及时就医,及早消除隐患。
4.此外,家长与孩子要共同学习火灾、煤气中毒、暴雨山洪、触电、烫伤、割伤等事故的防范与应急救护知识。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孩子是我们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假期中,请您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共筑更加灿烂的明天。
感谢各位家长朋友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全体教职工提前祝大家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

沅陵思源实验学校
知 · 爱 · 行 · 梦
编辑 / 蔡沅辰 朱嘉媚
编审 / 王全祎
二审 / 张志峰
终审 / 黄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