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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法制教育】 “防校园欺凌、防性侵”讲座

2025年01月24日 13:09:57 访问量:215 作者:蔡沅辰 朱嘉媚


护“苗”助成长 普法育未来

||“防校园欺凌、防性侵”法制讲座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9月




为增强学生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的意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2023年9月20日上午,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邀请城南派出所田婧副所长,周天龙警官给全校学生开展了一场“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的法制讲座。


HELLO AUTUMN





防校园欺凌



01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02

校园欺凌的行为有哪些?

肢体欺凌: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如暴力推搡、拳打脚踢、抢夺或勒索财物等。

言语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如当面或背后羞辱、讥讽、嘲笑、诅咒、起外号等。

社交欺凌: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03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保持镇定,懂得求救: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有机会求救,可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2.主动避险:远离无人监管的地带,在校内外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一人行走。

3.保证人身安全: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冷静判断危险性,尽可能拖延或先满足其要求,事后再向老师或家长报告。注意不要去激怒对方;不要向一群欺凌者挑战;发现欺凌者有凶器,应立即远离并告诉最近的大人。

4.及时报告:不要害怕或觉得告诉老师或家长是懦弱的表现,就像遇到坏人要报警一样,遭遇校园欺凌也要报告给大人,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5.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行咨询和反映,寻求法律途径帮助。



防性侵



01

性侵害是什么?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8岁以下的任何人都是儿童,我们平常所说的“儿童”和“青少年”,都在这个范畴内。

对青少年、儿童的性侵害,既包括违背其意志对其强行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利用其不知情、不理解或者没有达到性自主年龄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这包括强奸、猥亵、引诱、容留、介绍青少年、儿童卖淫,向青少年、儿童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

02

如何预防性侵害?

第一,隐私部位不能碰。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衣服背心、裤衩遮盖的部位不许别人看、不许别人触摸。

第二,结伴而行不落单。尽量和朋友、同学结伴而行,不独自走夜路或者进入偏僻场所,不去过街天桥隧道、娱乐场所周边等危险多发地带。

第三,小恩小惠不能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能贪图便宜接受他人的食物饮料或者财物,防止掉入坏人设下的圈套。

第四,不良信息不去看。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去看淫秽色情的网站,平时也不要出入迪厅、酒吧、夜总会等场所,抵制不良信息。

03

遇到性侵时怎么办?

1.保持镇静,临危不惧;

2.创造机会,乘其不备,利用身边的工具攻击案犯的要害部位,使其丧失攻击能力;

3.万一受害要记住案犯特征,尽量在其身上留下反抗痕迹,勇敢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法律制裁不法之徒;

4.选择适当机会和方式逃离。




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前提,

时刻关注青少年的安全;

把教育和预防放在首位,

培养安全意识,提高法律认识,

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让我们用爱助力青少年,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HELLO AUTUMN




沅陵思源实验学校

知  ·  爱  ·  行  ·  梦


编辑 /  蔡沅辰  朱嘉媚

编审 / 王全祎

二审 / 孙永红

终审 / 唐明勇


编辑:孙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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