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
二、项目宗旨:该项目面向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鼓励他们在教学工作中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三、评审及管理办法:
(一) 每学年度评审一次(每年8月) ,学校设立“优秀教师沅梦奖”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奖项的管理和具体的评审,所有评审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由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保存,一份由沅梦基金会秘书处保存。
(二) 该项目每年评名额30名,其中优秀教师15人,优秀班主任12人,优秀管理工作者2人,不可比科目优秀教师1人。一名教师只能参与一项优秀评比。
(三) 评审工作规程:
1.每年7月,学校组织教职员工大会公布评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2.8月中下旬,参与评选的老师向评审工作小组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湖南省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
3.8月底,优秀教师沅梦奖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审要求审核推荐受奖励教师名单;
4.评审工作小组将拟推荐为获奖老师的情况以及本实施细则,在校内和学校的网站上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公布评审小组负责人以及湖南沅陵沅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的意见反馈电话和邮箱,接受全校老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5.基金会秘书处依据反馈的意见审核获奖老师的情况,审核后的受奖励名单报基金会理事长审批并通报全体理事和监事;
6.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通报表彰;
注:基金会秘书处有权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不符合获奖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老师,可以取消获奖资格,并不再增补获奖人员。
(四) 奖金的发放:获奖教师获得2000元奖励,由学校和基金会共同组织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定在当年教师节表彰会上,一次性奖励给优秀教师,同时颁发湖南沅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荣誉证书。
(五) 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在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工作1年以上(含一年),工作服从安排,否则一票否决。
3.凡有家教家养、打牌赌博等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并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教师,一票否决。
4.符合《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评选条件。
四、评审要求:
(一) 评审小组推荐的拟获奖教师应该是学生喜爱、同事认可、德绩兼优的教师。
(二) 评选以分数和客观条件为依据,不能搞平衡、搞轮流制。
(三) 评审小组推荐的名单中如出现两次或两位不符合评奖的基本条件的教师,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后,原则上将终止本项目的运行。
(四) 评审小组推荐的教师经过公示,如大部分无法获得学生和同事的认可,反对意见较多、较普遍的,基金会秘书处将减少下一年度的评奖名额,情况严重的,秘书处将提请理事会审议终止该项目运行。
(五)隔年参与申请优秀教师,即前一年获奖的教师第二年自动中止一年参评,这样做避免了因学校优秀教师较多而优秀名额较少造成每一年获奖教师基本雷同现象。
五、本细则经湖南沅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续修改及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附1: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评选办法;
附2: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评选细则;
附3: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班主任沅梦奖”评选细则。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湖南沅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
附1: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评选办法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沅梦基金会”优秀教师的推荐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初林
成 员: 邓建云 张 华 王义富 李其福 刘小兵 马小锦 余友军 张海清 杜 华
二、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张 华 王义富 李其福
成 员:瞿媛媛 张福海 罗显杨 张晓婷 舒翠华 周姗靖 蔡贻华 李绍斌 梁 念 张松华 王 琳 向学双
三、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1.优秀班主任(12人,每个年级4人)
2.优秀教师(15人,每个年级5人)
3.行管人员(2人)
4.不可比科目(1人)
注:未上课的行管只能参与行管人员评比,非考科教师只能参与不可比科目评比
四、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评选条件
师德方面(党建办)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出勤方面(办公室)
1.每学期请假(不含法定假、公差和学习)事假在两天之内,病假在五天之内。
2.每学期集会请假在两次以内。
3.每学期内没有旷工或旷岗(含旷会)的现象。
履职方面(以下情况出现违例者均不能参评)(相关处室)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各处室、年级处)
2.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督学办)
3.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交送教学常规资料和迎检材料、各种计划和总结,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教务处、督导室、办公室、政教处等处室)
4.35岁以下教师需按学校的相关安排上公开课、示范课或教研课。(教科室)
5.认真上课,课堂不能出现教学事故等现象。(督学办)
业绩方面(相关处室)
1.上课教师所任教学科成绩最好的一个班近一年内至少有一次要位居全年级前五名之内,任教4个班以内(含4个班)的教师学科成绩最差的一个班不能出现居于全年级十一名之后,任教5个班及以上的教师学科成绩最差的一个班不能出现居于全年级十五名之后。(教务处)
2.参与行管类评比的近一年必须获得县级或以上荣誉或表彰。(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教师对照细则选择相应奖项类型进行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2.办公室汇总名单,确定申报人员。
3.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对申报人员按《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沅梦奖”评选办法》和《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沅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确定优秀名单。
4.审查复核(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名单和材料予以审查)。
5.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6.上报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
附2: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沅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出优秀教师,更好地激励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拟定我校年度沅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一、教学质量方面 (60 分)
依据《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见评价细则),教学成绩按上、下学期期末(九年级、八年级生地以毕业考成绩为准)。评价方法:以教师所有任教班级的学科综合差值的平均分划分ABCD四个等级,A等记60分、B等记58分、C等记56分、D等记54分,未上课行政和不可比科目教师教学成绩按D等记分。
综合差值:各班级的综合得分与年级综合平均分(鸿鹄班与鸿鹄班比较)的差值
二、教育科研方面:(4分)
发表论文必须是教研教改类且在国家正规刊物(CN、ISSN);各种类型获奖证书必须是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颁发的。
(1)本学年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1分)
论文由学校推荐,在县、市、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评选获奖者,每篇分别得0.2分、0.5分、0.8分、1分,全年度选最高一篇参评。
(2)本学年教师业务技能竞赛方面(2分)
凡参加业务考试、优质课、说课、教案、课件制作、个人素质竞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等各类评比并获奖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同类别全年选最高一项参评,可累加,2分封顶。
(3)本学年课题获奖方面(1分)
凡参加的课题在有效时间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1分、0.8分、0.5分、0.2分。(课题必须由学校备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三、出勤情况(12分)
本学年上课、集会每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旷会、旷活动一次扣2分;集会活动及日常工作请事假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2分;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坐班缺一次扣0.1分,扣满12分为止。
四、教学常规(14分)
按《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常规工作管理方案》要求。缺交计划总结、心得和学校规定的材料一次扣0.5分,备课每次每少一课时扣0.5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批改作业每少一次扣0.5分,扣满14分为止,缺课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5、工作量(10分)按照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工作量设置标准和方案量化计分。
附3:沅陵县“沅梦教育基金”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
一、班级工作量化考评内容及分值
班级考核由班级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两部分组成,共100分。
二、考评与奖励办法
1.月考评:学校每月根据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班级工作考核细则》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两项分别对班级实行量化考评,两项考核得分之和为班级月考核最后得分。
2.“优秀班主任”的评定依据为每月考核平均分的60%+班级期末成绩综合得分(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的40%。
3.各班辍学二人及二人以上,取消评优资格;辍学一人扣每月考核平均分2分(政教处有备案的除外)。
4.各年级“鸿鹄班”与平行班的优秀班主任分开评比,有“鸿鹄班”的年级“鸿鹄班”评选1人,平行班评选3人,没有“鸿鹄班”的年级评选4人。
三、班级工作
(一)行为规范
1.不准在厕所里、墙上、地上、桌椅上乱写乱画,违者一人次扣1分。
2.行为举止文明、衣冠端正、不披衣散扣、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耳环等手饰,不说脏话、粗话、不撕专栏和标语,一人次不遵守扣1分。
3.爱护花草,严禁攀树摘花踏草皮,否则一人扣1分,情节严重者一人扣3分。
4.严禁本校学生带外人来我校游玩,违者每人次扣1分。
5.严禁随地丢废弃物、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大小便要入池,违者一人扣1分。
6.严禁乱放、乱踢、乱滚、乱敲矿泉水瓶子,违者一人扣1分。
7.午休班级纪律不好,发现大声喧哗,肆意谈笑等现象,一人次扣1分。
8.午休不遵守作息时间,在教室外逗留,发现一次扣1分。
9.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1人次扣5分。
10.严禁在校园教学区内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户外运动,违者一人扣1分。
11.严禁在教学楼楼道上或教室里追追打打、大声怪叫、攀爬栏杆,违者一人扣1分。
12.上下楼梯奔跑、推攘每人次扣1分。
13.人人要养成节约资源的好习惯,不放无人水、不开无人扇、不开无人灯,违者每班每次扣1分。
14.就餐时,发现插队或以大欺小的,每人次扣1分。
15.严禁带一次性饭盒等白色垃圾进校园,违者每人扣1分。
16.损坏公物的,每发生一次视情况扣1——3分。
17.不得随意使用教学区内电源,如充电等;不得随意使用、翻动教育教学设备,如: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等,发现1人次扣1分;
18.升(降)旗仪式必须人人参加,未到一人次扣1分。
19.升(降)仪式时必须严肃认真,违者每班每次扣1分。
20.集会不按时在指定地点集中,不听指挥,全班视情况扣1——3分。
21.集会时不遵守纪律,视情况扣1——3分。
22.集会时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发现1人扣1分。
23.两操时间除学校安排或因特殊事情请假外,各班不得以任何借口缺席,凡全班无故旷操扣2分。
24.蓄意打击报复,寻衅滋事未遂者,每人次扣2分。
25.凡学生违反《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关于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办法》的学生,每人次扣3——5分。
增加条款:
10.学生除了体育课和运动期间之外,必须规范佩戴校牌,违者每人次扣1分。
(二)学习纪律
1.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旷课,迟到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人次扣2分(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上课时,听随身听、MP3,打瞌睡、吃零食,阅读课外读物或违禁书刊,或玩游戏机(存储设备中游戏)、扑克、棋类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发现1人扣1分;
3.大声喧哗,故意搅乱班级早晚自习秩序的,发现1人扣1分;
(三)宣传活动
1.各班在“黑板报评比”及“文明寝室”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其余不加分。
2.积极向学校广播站投稿,题材按学校规定要求,多写校园题材,多宣传身边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稿件一律用学校统发纸张书写,班主任须先审稿签字后才能投稿,各班应按照学校安排投满稿件,欠1篇扣1分。
(四)加分细则
1.被录用的广播稿件1篇加0.5分。
2.学生会干部每人每学期为班级加分2分,加分时间为每学期最后一月。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有违反纪律、受到处分的情况,取消加分资格。
3.班级或个人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学校统一组织的团体活动项目:设基本组织分10分,分值按(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学生个人代表学校在参加上一级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和国家级加3分。每次不累计加分。
5.各班主任每月在学校网站个人空间中每发布1条信息,并通过网站工作人员审核,加0.5分,1.5分封顶。
四、班主任工作
1.班主任每天要坚持履行班级常规工作管理,每天要做到五到堂:1、课间操;2、眼保健操;3、学生唱歌;4、经典诵读;5、各种集会和活动等。每缺一次扣1分。
2.每学期开学后各班主任必须按时制定好本学期本班工作计划,要按计划实施工作,期末要有工作总结,计划和总结资料按时上交到政教处,每缺一项扣1分。
3.开学后第一月第二周各班必须成立班委会、团队各机构组织,有关资料上交政教处,每缺一项扣1分。
4.各班必须如实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每月检查1次,每缺一项扣1分。其中每月检查的内容为:主题班会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学生心理咨询记录。
5.班主任要按时落实和完成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等学校各处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每缺一项扣1分。
6.班主任要按时落实和完成学校各部门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不听安排、指挥的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并班级管理考核分10分。
7.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旗队、体训队、舞蹈队等各种集体队或组织学生参与县级以上的各项活动,各班必须保证学生按时到场训练,缺一人1分。 (以上由负责的领导和训练负责人提供)。
8.学校统一安排召开的主题班会,任何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作其它安排,否则一次扣1分。
9.各班主任每月在学校网站个人空间中至少发布一条信息,并通过网站工作人员审核,否则扣1分。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