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治安全 >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

2019年03月13日 15:38:34 访问量:1543 作者:综治办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

 

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可以有效地与家人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汇报情况、传递信息。但是,目前很多学校有相当多的学生在违规使用手机。他们使用手机的目的不是与父母沟通交流,而是与同学朋友聊天,互发短信,观看电影,欣赏歌曲,考试作弊等。而且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使用。教室、操场、课间都在使用手机,甚至有同学上课都不关机,让手机铃声响起,严重干扰教学秩序,在师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凡在校学生,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管是上课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不得使用手机,即在任何时间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任何时间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即便没有使用手机或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视为违反本规定。

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保安,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政教处统一封存,学期结束后统一发还给家长。

五、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校规作为劝退处理。

六、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2018912

 

编辑:孙永红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特此声明。